广州启动新一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最高补贴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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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广州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后)印发,启动新一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本次跨境电商产业园的认定旨在发挥跨境电商产业的聚集效应和服务优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

申报范围

具有明确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经营管理机构在广州依法注册、聚集一定数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特色明显、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为主导、能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区域的园区、商务楼宇或产业集聚区等三类主体均可进行申报。此外,2018年12月被认定为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本次需重新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

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2021年2月26日前报至所在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由所在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广州市商务局。

认定奖励

根据《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附后),对经认定的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将给予园区主办方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广州空港委保税业务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办,广州开发区西区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商务函〔2020〕731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0〕7号),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一批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和服务优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

二、申报范围

(一)具有明确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经营管理机构在广州依法注册、聚集一定数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特色明显、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为主导、能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或产业集聚区等。

 

(二)我局于2018年12月认定了新银河世纪跨境电商产业园等8家园区为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到期),符合条件的园区需重新认定。

三、申报程序

请各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等申报主体申报,指导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各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3月5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局(电子商务处)。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报送材料

1.申报主体的申请报告(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表(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需加具意见。格式见附件2);

3.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地方政府关于批准园区建设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园区规模(建筑面积、楼宇数量、工作人员等)凭证、发展规划;

7.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名单及经营情况一览表(主营业务、年营收规模、就业人员数量、获得区级以上示范称号情况等);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入驻租赁合同;已入驻跨境电商企业可证明其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证明材料;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1.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上报请示;

2.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3.上述第(一)项企业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通知公告

2021/01/25

 
2021年1月27日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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